電子後視鏡法規將於112年起上路,車輛中心備妥能量助業者研發

行車安全跟上國際是好事,但我們希望關稅機制也可以…

隨著即時影像技術的進步,許多車廠陸續規劃為新推出的車款配備電子後視鏡(Camera Monitor System, CMS)來取代傳統後視鏡。為確保系統能即時精確的提供駕駛者資訊,歐盟地區已於2016更新ECE R46要求其產品性能,我國針對電子後視鏡的法規要求也預計於明(112)年1月1日起實施。對此,車輛中心(ARTC)已建置相關檢測能量,可協助業者在產品開發階段進行改良,以確保上市後符合國內外標準。

電子後視鏡係透過安裝在車外的鏡頭以及車內的螢幕,向駕駛者提供特定視野所需要的路況與資訊。作為取代傳統光學後視鏡的新型態行車安全輔助裝置,電子後視鏡體積較小,且能提供更廣的視野以及靈活的視角。在遭遇惡劣氣候時,更能抵抗外在環境因素干擾,提供駕駛者即時路況訊息。為了確認電子後視鏡在各種不同外在環境(如強光或黑夜)下,均能讓駕駛者正確得到資訊,在攝影機端與螢幕端需通過銳利度、色彩、亮度、對比、變形、閃爍等各項性能測試。此外,影像從攝影機拍攝到螢幕顯示的時間,將連帶影響駕駛者對路況的反應時間,因此系統延遲及影像更新率也被納入規範中。電子後視鏡作為新型態的行車安全輔助系統,能提供更佳的安全資訊提醒。為有效替代傳統後視鏡功能,將周遭路況提供給駕駛者判斷,歐盟地區於2016年引用ISO 16505標準針對產品性能要求,更新ECE R46法規並實施,國內交通部也已納入車輛安全檢測基準27-1,預計將於明年實施。而作為全球車廠及車電供應鏈指定合作的研測機構,車輛中心已完成相關檢測能量建置,可滿足國內業者產品開發及驗證需求,助力廠商搶得商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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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co Ku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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